(一)首府新闻媒体通气会。4月19日下午,自治区农业厅会同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自治区农垦局联合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向首府主要新闻媒体介绍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和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展等情况。拟邀请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南方科技报★■◆■、广西市场报■■■◆、南宁晚报、八桂都市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人民广播电台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农民日报社、经济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食品报社驻广西记者站等新闻媒体参加◆★■,并跟踪采访报道整个宣传周活动。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本次宣传周活动具体由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全力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紧抓好各项工作。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多形式、多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同时整合好各方面力量,全区上下呼应,左右联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4月22日前和5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分别将全市宣传周活动方案、活动成效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广西菜篮子信息网)。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线。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四)监督检查。加强对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严把重要关口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监控,加快创建进程◆■■★■★,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组织对主要市场和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抽检。加大全区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定点监测市场和蔬菜重点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动工作站检测监测工作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禁止超标蔬菜上市销售。组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对生产过程和管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和禁用、禁销农药的监督检查◆★■■★★,加大市场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全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定于2004年4月23-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 活动。现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重点举办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加强对农民群众■★、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和有关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农资生产者、经营者进行相关培训,推广普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科学用肥、安全用药知识★◆。
(二)现场咨询日活动。各级农业部门在组织开展好现场宣传咨询巡回活动的同时★◆★◆★■,4月25日全区统一行动,会同同级水产畜牧等部门联合开展现场咨询日活动。宣传咨询对象在城市社区重点面向农产品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县乡农村主要面向农产品生产者◆★◆★■。自治区农业厅将会同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自治区农垦局和南宁市农业局,在南宁市民族大道华联超市联合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板报和现场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进行现场咨询,并开展蔬菜质量安全速测演示。自治区农业厅机关有关处室和优质中心★◆■◆★、水果总站、推广总站、植保总站、环保站、检测中心等单位派人参加■■◆。同时组织安排广西八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场开展联名倡议和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等★★。
(五)诚信承诺。支持和帮助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单位以及农产品经营单位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顾客第一、诚信第一■■◆★、品牌第一的意识和观念,指导企业加快建立诚信体系,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和组织农资生产和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欺农★★■、不诈农、不坑农、不害农。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4月29日,全区统一行动,各地级市所在城市对城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抽检。有关县(市、区)组织力量对辖区主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以保障各地“五一”黄金周消费安全■■。自治区农业厅将会同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自治区农垦局和南宁市农业局对南宁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和超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标志、标识进行检查,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样检测■★◆。
以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成效,大力推广普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宣传造势。在主要新闻媒体和相关信息网站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和优质安全农产品;在城市社区和县乡农村以及主要农产品市场、集市■■◆★★★,组织张贴、悬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设宣传窗栏,制作宣传板报■■◆■★,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宣传声势。
(三)现场咨询。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推广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在城镇人员流量较大的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超市以及社区设立宣传点◆★★◆■,巡回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速测演示,重点介绍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农产品安全生产与放心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同时组织力量深入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要农资市场进行现场咨询,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农资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技术和禁止使用、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五)企业诚信倡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发布◆◆★◆★■。宣传周期间◆★■■,自治区农业厅将组织部分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单位以及农产品经营单位联合在区内主要媒体上向全区发出倡议和公开承诺,展示农产品安全生产与经营模式,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信心★◆。同时向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全区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广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录、无公害农产品名录和荣获广西名牌产品◆◆★■◆★、优质产品称号的种植业农产品名录,以及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抽检结果,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把握契机,全面推进。各地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与开展重点活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宣传与培训■■■■,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力度◆◆■◆★,推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全面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的有效监控,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业产业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评审专家知识培训。4月28日上午,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对广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评审专家库专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办法和申报认定程序、认定评审办法等■★。14个地级市和45个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举办一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对有关行政领导和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
(六)媒体宣传报道■■◆。活动周期间★★◆◆■★,自治区农业厅将组织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上集中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系列宣传报道★◆★。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以及农业信息网上进行重点宣传,并将宣传稿件(Word电子文档形式)分别发送到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广西菜篮子信息网(每个市不少于10篇)。同时,自治区农业厅将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广西菜篮子信息网上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专栏★★◆■★,开通广西农业质量标准网,对各地宣传周活动进行报导■★◆。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卫星远程教育培训■■★■。4月27日全天,组织有关人员收看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卫星远程教育培训节目■■★★。其中自治区农业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南宁市农业局以及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自治区农垦局的有关参加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网点的收看学习★■■◆■★,桂林市及辖区重点县农业局的主管领导、有关参加兴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网点的收看学习。由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桂林市农业局和兴安县农业局分别负责培训网点卫星接收和会场布置等工作◆★◆★★■。由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争取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于4月29日前将节目转录成VCD并发送到各市农业局,各市于4月30日组织有关单位和所辖各县(市、区)农业局有关人员收看★★■■◆。